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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台車故障了,衝撞到一個四歲的小妹妹,導致身首異處,慘死街頭。
你可以怪罪車為什麼會故障?(歸因於個人)
你也可以怪罪駕駛故障車的人(歸因於父母親)
你可以指責車商,為什麼製造出容易故障的車子(歸因於家庭)
你也可能覺得是保養廠該負責任(醫療單位、教育單位)。
你也可以希望報廢場多一點,讓故障車全部報廢(監獄、殯儀館)。
然有開始有人建議:
1.不應該開車,機械的東西本是有風險的。
2.駕駛人必須處以死刑。
3.無良車商,應該鉅額罰款,勒令停業。
4.車廠應該提供更多的保固,或個人有更多的保險,沒有就罰款。
你對自己的車夠愛護嗎?你是一名遵守規則的好駕駛嗎?
當你把車子丟進保養廠時,你有了解且持續關心車況嗎?
又或者你在出門前,會先查好地圖,認真看路況嗎?
當每個人都負起了自身社會責任,因為你會發現個人的一切,都會影響到社會,"不要讓個人因為分類而處於疏離和孤獨的狀態"。重啟愛與連結,才是根本療癒社會,也是這事件的社會意義。常常抱抱與呼呼身旁的人,是一個很棒的建議,我知道這還是很需要勇氣,不過,加油。